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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 |
| 组 长 | 主管离退休工作的院领导 |
| 成 员 |
组织部部长 人事处处长 离退休工作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 总务处处长 工会副主席 党政办主任 |
| 工作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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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北京农学院离退休教职工工作(简称离退休工作,下同)领导小组是院党委离退休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协调、解决本校离退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听取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对职能部门的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 2、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离退休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组织部长、人事处长、财务处长、总务处长、工会常务副主席、党政办公室主任和离退休 工作处处长。 3、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由组长提议,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二、组长职责 代表党委负责主持领导小组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的方针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和党委的要求协调解决本校离退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对职能部门的工作随时给予指导或建议。 三、成员单位职责 1、组织部 负责督查《北京农学院离退休教职工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对在职领导干部进行离退休方针政策的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对离退休党组织建设给予指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退(离)休及享受级别待遇的审批工作;督促检查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引导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进程中发挥作用。 2、人事处 了解党和国家,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和有关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方面的政策规定;检查指导职能部门的工作;学校制订人事工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凡涉及离退休人员利益的,及时与职能部门协调商议。 3、离退休工作处 离退休工作处作为职能部门,负责执行离退休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全院离退休教职工的集体活动,解决离退休教职工中具有共性的问题,重点做好离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其职责是: (1)执行离退休政策规定,落实“两项待遇”; (2)摸清离退休教职工思想脉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履行离退休管理工作职能,为离退休教职工提供优良服务; (4)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要求组织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5)与相关的系、处协调关系,探索老教师发挥余热的途径; (6)按照上级要求,配合离退休党总支、指导老教育工作者协会开展工作; (7)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各项素质,努力解决新形势下遇到的新问题; (8)接受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 4、财务处 了解党和国家,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方面的政策规定,保证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及时按规定报销;保证离退休工作经费的落实。 5、总务处 了解党和国家,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方面的政策规定,检查督促下属服务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在医疗、餐饮、住房、用车、能源等与离退休教职工利益相关的服务中,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关心老年教职工群体。 6、工会 通过教代会的组织和渠道,调查了解、协调解决涉及离退休教职工权益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按规定落实离退休人员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应享受的待遇。 7、党政办公室 了解党和国家,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方面的政策规定;安排每学期一次的院领导通报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离退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探讨老教师发挥余热的途径和方式;及时通报,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问题。
200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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