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党建研究会

党建字〔2004〕1号

 
 
北京农学院党建研究会章程
 
 

 


  第一条 北京农学院党建研究会是党建理论研究和工作交流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在校党委领导下和北京高校党建研究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培养人才的目标,开展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为把学校办成特色鲜明、多科融合的现代化农林大学提供组织和思想保证。
  第三条 主要任务
  1、根据北京高校党建研究会的要求和学校工作的实际,制定学习研究计划,拟定研究题目,组织研究课题的申报、立项,研究成果及优秀论文评选。
  2、组织开展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及学术活动,交流和总结经验,并致力于用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实践,促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上台阶。
  3、及时向校党委反映对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对策。
  4、组织优秀成果评选,向有关部门和党建刊物推荐优秀党建成果和论文。
  5、承接和完成上级党委与北京高校党建研究会交办的相关事项。
  第四条 组织机构
  1、党建研究会设理事会。会长一名,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由党委组织部长担任,负责处理研究会的具体工作;理事会成员由正副会长、秘书长及部分系级党总支书记、机关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理事会可聘请若干个人为研究会的特聘理事。
  2、党委职能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团体会员。愿意承认本会章程、履行本会义务的党务工作干部及从事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与教学的同志可申请个人会员。申请个人会员须向研究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秘书处批准。
  3、研究会秘书处设在党委组织部,在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研究会日常事务和与北京高校党建研究会秘书处的联系。
  第五条 会员义务和权利
  1、会员有义务承担并按时完成研究会交给的课题研究任务和其他工作。
  2、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讨论、研究活动和决定有关问题,申报科研课题、申请经费资助及获得奖励的权利。
  3、受研究会的委派,参加上级党委或北京高校党建研究会召开的研讨会或年会。 
  第六条 工作制度
  1、每年召开1-2次理事会,研究年度工作计划、决定研究课题和有关问题。
  2、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全体会员参加,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
  3、根据形势和任务,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部分会员会议,讨论决定有关问题和事项。
  4、根据需要,召开专题研讨会。
  5、两年进行一次优秀论文和党建优秀成果评选活动,邀请专家对提交或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进行评定,对优秀论文、优秀成果给予奖励。
  6、设立党建工作"创新奖",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积极探索创新。
  7、对获得北京市党建优秀成果奖、北京高校党建研究会优秀论文奖、市级相关学会优秀论文奖与校内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奖的单位和个人,参照学校教学科研成果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并作为相关系列晋升职称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七条 经费
研究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北京农学院党建基金和党费。根据需要,经会长同意,向学校申请专项经费。
  第八条:本章程由研究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