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系(部)处: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应该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应该在实现学院跨越式发展中,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经过党支部和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以及党务工作培训,全院党的建设出现了新的变化。但应该看到,我院一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不够规范;一些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一些系学生和青年教工党员比例偏低;一些单位党员分布不平衡;部分党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院党委认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按照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学院的重点工作来展开,始终朝着党的建设总目标来加强,不断探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学生和青年教工党员的发展速度,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工作的创新意识和工作能力,提高全院党员的综合素质。基层组织设置要有利于党组织建设、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要把长远规划和解决当前问题相结合。基层党组织考核和党员评估办法要易于操作,便于检查。为此,院党委对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快学生、教职工党员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各党总支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学习新党章,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对党员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共产党员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实现我院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的自觉性。
(二) 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总支要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委员会议,研究党员教育和本单位重大事项;坚持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党支部活动,开展党员教育和政治学习;坚持每学期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和党内民主生活会。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机关部门负责人、党总支书记每学年要向党员和党外积极分子至少讲两次党课或进行政治学习辅导,党员要积极主动地开展群众思想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三) 党员组织生活方式要创新。党总支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党组织生活要紧紧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重在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思想认识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活动形式要多样化,教育及时,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实际效果好。提倡组织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以增加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 思想政治工作方式要创新。各党总支和党委机关各部门,要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善于利用校园网进行党员教育、开展群众政治思想工作。要建立党委机关部门和系党总支网页,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报道本单位党组织生活情况,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工作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学习校外党建先进经验。
(五) 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机关部门负责人和党总支书记要至少联系1至2个基层党支部,经常参加所联系基层党支部的活动,指导他们的工作,及时发现并向党委反映基层党支部组织建设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做好新时期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
二. 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学生党员组织生活
(一) 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建立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院团委和院党校负责人学生党员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联席会制度,定期研究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各党总支学生党员培养、发展工作给予指导。各系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定期研究学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对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及时给予指导。
各党总支要合理设置学生党支部。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学生辅导员和党员班主任应参加学生党支部,以加强学生党支部的力量,并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党员培养和发展中的作用,鼓励学生党支部丰富多彩、创造性地开展组织活动。院团委和各团总支要加强对推优入党工作的指导,及时将优秀共青团员推荐给党组织。
(二) 加强培养、保证质量。实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两级党校培养制度。初级班由各系党总支负责组织,高级班由院党校负责组织,初级班和高级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都应经党校审检。学院党校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党课教师队伍,建立较完善的学员档案,保证培养工作的连续性。党校初级班和高级班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期。
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党员培养和发展的程序办事,保证学生党员的基本质量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要将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情况,以及在学生中的表现情况作为是否达到党员条件的基本依据。
(三) 加快速度,注意平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近期要适当加快学生党员发展速度,使全校学生党员保持一定比例,并注意党员分布的均衡。学生党员发展的重心要向低年级转移,发展重点放在二年级和三年级优秀共青团员。除高职学院和大专班,一般四年级(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党员发展要适当限制。经过2-3年的努力,逐步使学生党员比例在年底前达到6%,学年末不低于8%;政法系、经贸系学生党员的比例应分别不低于8%和10%。努力做到学年末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班级有党员,三年级以上大多数班级有党小组或党支部。
(四) 加强党员预备期教育。要以党总支为单位,以院党校为依托,每年举办一期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加强对学生预备党员的培养和教育。预备期结束时党支部要对预备党员进行全面评估,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和任课教师意见,达不到党员标准的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延期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五) 发挥学生党员作用。学生党员是大学生中的骨干,是学院各项工作的生力军。党总支要对学生党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在学风建设、班级建设、提高学校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和考研率、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科技下乡、社团建设等工作中对学生党员提出明确要求。院、系团组织和学生会中学生党员应占一定比例。
三. 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党员培养、发展工作
(一) 高度重视,有所侧重。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教职工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的领导,努力做到思路明确、计划得当、措施落实,强化在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尤其要注意在高学历、高职称教职工和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质量和年龄结构。各单位在岗位聘任中要注意党员分布的均衡,党员较少的单位要加快培养和引进力度,引进人才在条件相同时应优先考虑党员,确保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些重要岗位上都有中共党员。
(二) 规范积极分子党课教育。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党课教育由学院党校负责,每学年举办1-2次教职工党课学习班。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培养工作由所在党支部、党总支负责。各系党总支书记、党员系主任、党员处(部)长要亲自开展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条件成熟的应及时吸收他们入党。
(三) 严格审查,保证质量。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认真进行审查,做到手续完备。特别注意对申请人政治思想、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方面的考察。认真开好党员发展大会,申请人在党支部通过后党总支审批前由组织部协调相关总支安排专人谈话,副处级以上干部、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职工和民主党派成员入党,要经院党委组织部审核,并提出指导性建议。
四. 进一步规范考核、奖励与表彰制度,表扬先进,批评落后
(一) 规范各项考核、奖励制度。坚持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简称"争优创先",具体文件另发);建立和完善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考核体系和规范的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和基层党组织考核评估,在评议和评估基础上全院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对优秀主题党日活动、党内征文、党建网页等评选活动。
(二) 努力做好表彰和批评工作。以上评奖结果由院党委在评选当年庆祝"七一"大会上进行大力表彰和奖励,并通过党委组织部网页向校内外发布。院党委机关部门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的学年度考核与以上各项考核、奖励情况及学生、教职工党员培养、发展情况挂钩,将对综合评价较差的单位及时提出批评意见,并令其限期改正,及时调整不称职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
五. 进一步落实相关措施,保证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成效
(一) 成立党建研究会,设立党建基金。尽快建立北京农学院党建研究会,负责协调全院党建研究工作。每年在学校预算中设立党建专用基金,由组织部管理,主要用于党建研究、表彰先进、访问考察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资助党建网页建设和开展组织活动等。
(二) 定期研究组织工作。院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和专题研究,每年召开一次全院组织工作会议,交流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表扬先进,批评落后,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学生、教工党员发展工作。各党总支也要定期研究本单位组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组织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 选配好党支部书记,落实相关待遇。各党总支要认真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及时调换不称职的。组织部和院党校应积极开展对党支部书记的日常培训。积极开展党总支委员兼任党支部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兼任教研室(副)主任的试点,试行党支部书记按教研室(副)主任领取工作津贴或减免学时,充分调动基层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
(四) 合理使用党费。组织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院实际的党费管理办法,按一定比例下拨党费到各党总支管理使用。各党总支也应广开思路积极筹措部分经费,用于党员组织活动,保证基层党组织正常活动的开展。
中共北京农学院委员会
200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