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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系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更新时间:2007年11月26日

    一、考核目的:为了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做到以考核促工作,以考核强管理,以考核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帮助学生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作用。

二、考核对象:学生会干部(部长级以上)
各班团支部(包括:团支书、团组委、团宣委)
各班班委(包括:班长、学委、文艺委、生活委、体委)

三、考核时间:每学年考核一次(每学年年末)

四、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全面

五、考核等级:90~100分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中等,60~7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六、考核方式:自评、互评、考核小组评议(老师、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七、考核宗旨:树立典范、创优争先、奖罚分明、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

八、考核内容:

(一)思想作风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的学习,关心国家时政,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遵纪守法,严校规校纪,做学生的表率。(共5分)

2、尊师爱友、团结协作(5分)

3、以身作则、有原则性、为人正直、有全局观念。(共5分)

4、热心社会工作、集体荣誉感强、责任心强、积极投身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共5分)

(二)学业成绩

1、顺利通过每科考试,无挂科,挂科每门扣1分。(共10分)

2、综合测评在班级人数前50%以内,名次每低10%扣1分。(共5分)

3、体育成绩达标。(5分)

4、获得奖学金者,从特等至三等,分别对应加5分、4分、3分、2分。

(三)工作态度和作风(20分)

1、服从组织安排、识大体、顾大局。(4分)

2、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敬业守纪、服务意识强。(4分)

3、工作作风严谨,工作安排科学合理。(4分)

4、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4分)

5、各种工作会议不旷会、不迟到、不早退,每旷会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4分)

(四)工作业绩 (35分)

1、能准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计10分,较好计8分、一般计6分,完成计4分。(10分)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活动开展有创意、效果好、影响大。(10分)

3、除常规工作外,开拓性地开展有利于促进工作的活动。(10分)

(五) 其他

1、受到学校违纪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考核为不及格。

2、因过失造成学校声誉或财产损失或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为不及格。

九、 考核奖惩

1、凡考核为优秀的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2、凡考核为不合格的学生干部丧失竞选其他职位权利。

十、 请假制度:出勤需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说明原因,得到批准后方可。

十一、考核办法及程序: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其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考核累计总分占该学生干部的考核成绩的70%。

1、各类干部填写《北京农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学生干部考核表》进行自我评定(供总评参考)。(占10%)

2、由老师、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组成考核小组对学生会干部、各班团支部、各班班委进行考核,在听取同学意见和结合自评的基础上给出初步考核等级。(占20%)

3、学生干部的考核成绩进行公示确认后,为最终考核成绩。

十二、考核结果:考核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给予批评,高分者给予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考核成绩对升职、综合测评、评优、入党等一切都具有参考价值。

本考核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望各学生干部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实施过程中,视需要可对本制度适当修改。此制度的解释权属北京农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团总支、学生会。



人文社会科学系团总支、学生会
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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