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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模拟法庭管理规定 |
| 发布时间:2006.04.28 |
为了规范模拟法庭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办法规如下:
1、模拟法庭日常事务的管理权归政法系学生会,全体师生得服从其管理。
2、除上课使用模拟法庭外,其他时候任何人使用模拟法庭必须向政法系学生会主席或其指定管理员申请。
5、使用模拟法庭必须实行登记制度,具体由学生会安排。
3、任何人不得将有浓重气味的食物带入模拟法庭,更不得在此用餐。
使用者在离开法庭时,得将其所产生废弃物带走。
严禁在模拟法庭吸烟,亦严禁在模拟法庭嗑瓜子等行为。
4、任何人不得在模拟法庭的墙壁及桌椅上乱写乱画,并不得私自动用公共财产。
6、模拟法庭的卫生,党支部、各学生班及系级社团必须与学生会共同参与法庭的打扫,由学生会具体安排。
凡是在此上课的在上完课离开时,得安排人收拾垃圾。同时,得服从学生会的具体安全,定期派人打扫法庭。
借用模拟法庭者,必须在借用完毕后,将模拟法庭打扫干净。
7、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生会办公室和学生会主席所有。
8、本规定从即日起实施。
政法系党政办公室
200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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